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2020 学年上海交通大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挖掘、树立和宣传我校青年学生先进典型,展示青春奋斗风采,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鼓励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上海交通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团委决定开展2019-2020 学年“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
一、评选类别和范围
1. 三好学生:具有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其中2020 年9 月新入学的同学不纳入本次评比范围。
2. 优秀学生干部:满足“三好学生”的评选范围,同时在我校各级各类学生组织或班级中担任职务(注: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不可同时申请)。
二、评选原则
1. 坚持民主推荐,确保程序公平。切实加强通知与宣传,确保评选工作有广泛的覆盖面和宣传度,确保评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2. 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实绩实效。坚持以成绩、贡献、效果等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拟推荐对象有突出事迹,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上海交通大学“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 品德好: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主题团日、团改金和各类集体活动,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2. 学习好:具有良好学风和学习习惯,所学课程成绩优秀,本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具有良好的创新和学术精神,具有独立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求知欲强,知识面广;积极参加大学生课外创新创业类比赛或活动。
3. 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原则上应通过国家体锻标准;讲究卫生,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寝室卫生成绩良好。
(二)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符合“三好学生”的基本评选条件,同时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积极做好学生工作,有奉献精神和大局意识,表现比较突出。
四、评选流程
1.通知传达
各团支书应于2020年10月13日将通知传达到所有学生。
2.自主申报(10月13日-10月15日)
提交《19-20学年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情况表》至 mllpgj@sjtu.edu.cn
3.民主选举(10月16日-10月19日)
各团支部召开支部会议进行民主选举。
4.班主任、思政教师审核名单(10月20日)
5.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定(10月21日-10月22日)
候选人名单上报学院团委,经学院评审委员会开会评定。
6.名单公示(10月23日-10月29日)
获评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一周。
五、注意事项
未获评“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申请人将自动转为申报“三好学生”称号。
学院共有“三好学生”名额19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2个。
如有疑问,请联系巴院团委。
联系人:刘菁 021-34207574 lj08094218@sjtu.edu.cn
彭冠锦 021-54748943 mllpgj@s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