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已启动,请认真阅读评审细则、注意事项和附件列表】
《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勤奋、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读本科生,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和当年度学校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且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列入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困难生数据库。
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申请条件为: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
(六)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优先。
二、评审委员会
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书记、院长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由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思政教师、教务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担任评审委员。学生委员不具有投票权。
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评审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
(二)回避原则,即当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导学师生关系、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三)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会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获奖提供便利;
(四)保密原则,即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和相关的保密信息。
三、申报名额和奖励金额
该奖学金奖励金额、名额由学校于每年下达至学院。
四、评审流程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一)评选采用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和学院复评的评选方式,即申请人自行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提交申报材料、经学院初审后,学院根据当年申报情况择优开展复评,结果予以公示并交学校相关部门审核;
(二)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经学院诚信委员会讨论,取消相关评奖资格,并依据校纪校规给予处分。学院评审后,获推荐同学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三)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奖学金候选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后,会同财务处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附则
(一)奖学金不兼得以《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奖学金评选不兼得原则》为准;
(二)因各类奖学金设置发生变动或调整,均以当年最新规定为准;
(三)该评审细则和操作办法均于评审前上报至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处备案;
(四)本细则自2023年9月起实施,由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3年5月
《注意事项》
1、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申请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且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列入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困难生数据库,本学年我院名额2人。
2、原则上申请人上一学年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应在前60%,且上一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并请注意遵守奖学金不兼得原则,详情可见附件5.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奖学金评选不兼得原则。
3、申请材料:
附件2.《2022-2023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
附件3.《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
半身正式照片一张和一到两句座右铭(中文或者中法文)
申请截止日期9月15日中午12:00前,申请期间如有问题和困难如材料不全等,请及时与杨艳老师联系,切勿等到截止日期后。电子版材料请提交至byxgb2020@163.com,命名为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姓名,申请阶段均为电子签名和电子版材料(申请表填写到申请理由即可附上电子签名),后续材料等具体通知。
《附件列表》
①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②附件2:2022-2023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④附件4: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样表)
⑤附件5: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奖学金评选不兼得原则
⑥附件6: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