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2-2023学年SPEIT院长奖评选工作已启动,请认真阅读评审细则、注意事项和附件列表】
《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SPEIT院长奖评审细则》
一、奖励标准与名额
为营造我院良好学风,激发对SPEIT精神的高度认同,充分发挥奖学金的引领作用,有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我院特设立SPEIT院长奖。评选范围为本科二、三、四年级和硕士二、三年级,共五个年级,名额为各年级一名,每人每年奖励人民币2万元。原则上以往获得SPEIT院长奖的同学不能再次评选。
对于获得SPEIT院长奖的学生,学院在全院范围给予表彰。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留学生热爱中国、有一定的汉语基础、对中国文化有一定的了解;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大二到大四申请人依据参评学年内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全部需位于前30%;
(六)硕士生按照培养计划开展课程学习,且 GPA 源课程绩点不低于3.0;
(七)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上一学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重点考虑有创新度的科研成果。原则上遵循“科研成果一次认定”的原则(凡之前作为材料提交并获评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得作为此次申报的科研成果;申请本年度SPEIT院长奖的研究生,若获评本奖项,则其本次申报的科研成果,不得再用于申请其他各类奖学金);
(八)社会服务:申请者需承担一定量的社会服务(包括:学院或导师指派的社会服务任务,学校委派的挂职锻炼,西部计划,班主任,辅导员,院、校级学生干部及其他)。社会服务记录由个人申报、导师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认定,学院或学校相关职能单位审定;
(九)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十)为学校和学院做出特殊贡献和先进事迹的,在各领域能充分展示学院学生表率作用的,将优先考虑;
(十一)须在道德素养、学术研究、科技竞赛、创新发明、体育竞赛、文化发展、组织管理、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多元发展,至少在一个方面有突出表现。
多元发展主要指以下其中一项或多项:
(一)在道德素养方面:以较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服务社会、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在学生群体中有较高认可度,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二)在学术研究方面:在读期间,以第一、二作者发表的论文被 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或其他代表性学术成果;
(三)在科技竞赛方面: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个人或集体项目第一名及以上;
(四)在创新发明方面:科研能力强、有良好的创新能力,获得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以第一作者身份申请的国家专利;解决科研难题,带来较大社会经济效益;
(五)在体育竞赛方面: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前三名或集体项第一名;
(六)在文化发展方面:参加市级及以上文化比赛获得个人前三名或集体项第一名;
(七)在组织管理方面:在西部基层、国防军工、国际组织等有代表性的重要领域参与非短期实习或重大项目活动;院级及以上重要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且表现突出;
(八)在志愿服务方面:参评学年内参加过学院、学校组织的的志愿者工作并获得服务单位的表彰;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具有志愿者精神,并在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发挥领导作用;
(九)在社会实践方面: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调研,且社会实践成绩突出,获得校级特等奖或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表彰的优秀团体或个人;或撰写高质量研究调研报告被校级及以上部门采纳,或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上述九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优秀表现,在SPEIT院长奖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一)在校期间受到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
(二)参评学年内受到各类处分或院校通报批评;
(三)参评学年内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
(四)参评学年内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学生除外);
(五)评审年度内有课程不及格(指所有修读课程);
(六)无特殊情况,一学期选修课程少于15学分者(本条仅适用于本科生前三年);
(七)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不再具备参评资格;
(八)无故不参加奖学金颁奖仪式等相关活动或有违背奖学金协议内容的行为者;
(九)其他应取消申请资格的情况。
三、评审委员会
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书记、院长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由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思政教师、教务员、专业教师等担任评审委员。
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评审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
(二)回避原则,即当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导学师生关系、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三)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会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获奖提供便利;
(四)保密原则,即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和相关的保密信息。
四、评审流程
评选采用个人自主申请、学院初审和学院终评的评选方式,即申请人自行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提交申报材料、经学院初审后,学院根据当年申报情况择优开展终评。评选后名单经公示,交由学校有关部门审核。
本科生阶段初审依据为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大二、大三学生的学积分和综测成绩采用年级排名,大四学生的学积分和综测成绩采用专业排名。研究生阶段初审依据为参评学年内自评分,初审自评分请参考《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自评分办法》。
五、附则
(一)奖学金不兼得以《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奖学金评选不兼得原则》为准;
(二)因各类奖学金设置发生变动或调整,均以当年最新规定为准;
(三)该评审细则和操作办法均于评审前上报至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处备案;
(四)本细则自2023年5月起实施,由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3年5月
《注意事项》
1、评选范围为本科二、三、四年级和硕士二、三年级,共五个年级,名额为各年级一名,每人每年奖励人民币2万元。
2、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中午12:00前;申请期间如有问题和困难,如材料不全等,请及时跟杨艳老师联系,切勿等到截止日期后。
3、电子申请材料:
本科生
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SPEIT院长奖本科生汇总表
半身正式照片一张和一到两句座右铭(中文或者中法文)
曾获荣誉、奖项、论文、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研究生
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自评分表
半身正式照片一张和一到两句座右铭(中文或者中法文)
曾获荣誉、奖项、论文、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请于2023年9月15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申请材料请提交至 byxgb2020@163.com (请注意材料一定要发到指定邮箱,邮件标题 姓名+SPEIT院长奖申请,申请阶段均为电子材料和签字签名,后续材料准备等具体通知);
5、因奖学金下达和评审时间紧张,请各位同学多多配合,相互转告。
6、此项工作负责老师为杨艳老师,有任何问题请随时和我们联系!
《附件列表》
⑤ 附录-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自评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