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
责任编辑 : 巴院学生办
发布日期 : 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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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勤奋、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读本科生,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学校《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将我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申请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且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列入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困难生数据库。同一学年内,学生不可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只能获得其一),具体请参考学院奖学金不兼得原则。

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申请条件为: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

(六)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优先。

 

二、评选原则及评选程序和方法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评选名额:

我院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1

评选程序:

(一)学院成立由院党委或总支副书记、学生工作负责人、主管帮困的思政教师等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将有关精神传达给学生并严格按指定的奖种、等级和名额,组织学生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成绩单等。评审采用“申请+初评+学院复审”的评选方式,即申请人自行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提交申报材料、经材料初审、学院审核材料后择优评审

(二)材料由学生处汇总、审核提交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经校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后续报中央主管部门批复;

(三)奖学金候选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后,会同财务处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时间安排

申请同学需填写附件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要求详见附件4.样表)。

请于9181400将《申请表》和奖学金、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院楼308杨艳老师处,电子版《申请表》和奖学金、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邮箱byxgb2020@163.com

联系人:杨艳(34207574yang.yan@sjtu.edu.cn;                      孙瑞田786192693@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19

 

附件:

10.巴黎高科学院奖学金评选不兼得原则

2、附件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附件4.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样表)

4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