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紧扣时代发展脉搏,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激励他们开阔胸怀、放远眼界,在国家重要行业贡献才学,进一步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继续开展评选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学 [2019] 49号)和《关于评选2021届秋季市、校优秀毕业生(全日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和要求,我院继续在202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评选市、校优秀毕业生,评审细则如下:
一、评审类别
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市优)3人
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校优) 11人
二、评审程序
学生自主申报,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进行公开公正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学生就业服务和职业发展中心核实,由主管校领导同意签发。其中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报上海市教委批准。
三、参评对象
1、2021届本科毕业生(港澳台优秀毕业生评审由所在学院负责,留学生评审具体事宜由留学生服务中心另发通知)。
2、延期毕业生原则上不得参评。
四、参评基本条件
1、认真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4、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分,学积分原则上需在80分及以上。学习勤奋、成绩优秀,能够如期毕业(指当年度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5、能以国家利益为重,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能坚持将国家需要、社会期望、个人价值相结合的原则。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
五、具体要求
评选校优秀毕业生标准:在满足基本评选条件基础上,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评选市优秀毕业生标准:在满足基本评选条件基础上,在校期间应获得过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国家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成绩显著,做出突出贡献。
六、补充说明
1、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院长奖学金、校/院优秀奖学金A等、专项奖学金、校/院优秀奖学金B等、校/院优秀奖学金C等、国家励志奖学金。单纯的助学金不列入本项目。
2、荣誉称号包括:“优秀党员”、 “优秀团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校级“三好学生”、 “党校优秀小组长”、“党校优秀学员”、“军训优秀小班长”、 “军训优秀学员”、“社会实践优秀个人”、“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
3、中部及东北地区: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辽宁省、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1个省。
4、西部地区:指西藏、内蒙古、广西、 重庆 、四川、 贵州、云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5、基层就业含:上海市“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调生”计划、参军入伍和西部志愿者服务计划。
6、基层单位:指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水电施工基地、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以及地处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的气象、地震、地质、煤炭、石油、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部队。
七、评选办法
评审采取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审核的方法。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和复审。学院复审名单经公示后,提交学校相关部门审核。
获评同学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撰写成长成才故事等事迹材料。西部就业、基层就业、艰苦行业就业的同学还需提交《承诺书》。不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学院有权取消获评资格。
八、奖励办法
1. 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由上海市教委颁发“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填写“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并存入本人档案。
2. 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填写“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存入本人档案。
九、其他说明
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毕业生,如不能按时完成学位论文者或就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及有关奖励。
在申报中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参评资格,并根据校纪校规进行相应处分。
本评审条例面向2021届学院本科毕业生,申报中可随时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院统一解释。
上海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1年4月
附件: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继续开展评选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学 [2019] 49号);
附件2-本科生优秀毕业生申请汇总表。
注:截止时间:4月29日晚上10点
电子材料:
(1)优秀毕业生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
(2)符合评审条件的奖学金证书扫描件/照片
(3)符合评审条件的荣誉称号证书扫描件/照片
(4)符合评审条件论文/专利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西部就业的学生需提交三方协议复印件或签约单位开具有单位公章的证明。
以上材料统一发送邮箱byxgb2020@163.com,标题命名为:姓名+2021届本科优毕申请 .
申报过程中有具体问题请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杨艳老师,34207574。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继续开展评选“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工作的实施办法-沪交学201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