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3-2024学年SPEIT院长奖评选工作已启动,请认真阅读评审细则、注意事项和附件列表。
《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SPEIT院长奖评审细则》
为营造我院良好学风,激发学生对“强基多元、全球视野、行业精英”人才培养理念的高度认同,充分发挥奖学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团结合作精神,我院特设立SPEIT院长奖。
一、评选范围
SPEIT院长奖评选范围为:面向我院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评选(本科一年级和研究生一年级不参评),评选名额为各年级1名;此外,面向评审年度内在海外的双学位生及短期交流交换生,设置SPEIT院长奖(海外奖),名额每年不超过1名。
SPEIT院长奖(集体奖)评选范围为: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全日制在读学位生团队(含海外双学位及短期交流交换学生团队),名额每年不超过2个。
二、奖励标准
获得SPEIT院长奖的同学每人奖励人民币2万元,获得SPEIT院长奖(集体奖)的团队,每组奖励人民币4万元。
原则上同一学制内获得SPEIT院长奖(含集体奖)的同学不得再次参评同一奖项。对于获奖个人及团队,学院在全院范围给予表彰。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留学生热爱中国,有一定的汉语基础、对中国文化有一定的了解;
2.遵守宪法、法律及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SPEIT院长奖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申请人依据参评学年内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需位于前50%;
2.全日制在校硕士生申请人按照培养计划开展课程学习,且GPA源课程绩点不低于3.0;
3.除以上条件外,SPEIT院长奖申请人需在道德素养、学术创新、科技竞赛、创新发明、文化体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实习实践等方面取得多元发展(多元发展主要指以下一项或多项),并至少在一个方面有突出表现。
(1)在道德素养方面:以较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服务社会、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在学生群体中有较高认可度,在本校、本地区、联合培养所在地区产生重大积极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科研创新方面:在学习期间,以第一、二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在国内外出版学术专著或其他代表性学术成果;以第一发明人身份公开、授权发明专利;或解决科研难题,带来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以上所有科研创新成果须署以本学院/学校名称,成果认定时间为上一学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重点考虑有创新度及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科研成果。
(3)在科技竞赛方面:参加国内、国际科技竞赛并获得重要奖项。
(4)在文化体育方面:参加国内市级及以上体育、文艺赛事获得个人前三名或集体奖项第一名;参加重要国际体育、文艺赛事获奖或产生重要积极社会影响。
(5)在实习实践方面:在国内、国际重要组织机构实习(不少于3个月)或参与各类实践活动并表现突出,获得有关部门表彰;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被相关部门采纳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6)在组织管理方面:担任院级及以上学生组织负责人且表现突出,获得相关表彰。
(7)在志愿服务方面:组织或参加国内/国际志愿服务,在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相关表彰。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优秀表现,在各领域能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也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参评,如有重要突出贡献可破格评选。
(三)SPEIT院长奖(集体奖)申请条件:
1.团队成员需共同在(上一学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科研科创、创新实践、体育竞赛、文化传播、组织管理、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至少一方面的突出的表现或成绩(团队中个人取得或与非本团队成员共同取得的成果不得用于集体奖评审),团队成果须署以本学院名称。
2.团队成员不少于三名,同时申请SPEIT院长奖(集体奖)的团队主要负责人及至少50%及以上的团队成员须为我院全日制学位生;申请SPEIT院长奖(海外集体奖)的团队50%及以上的成员需在申请学年中,至少有一学期在联合培养单位进行学习并正常履行培养计划。
除上述方面,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优秀表现,在各领域能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也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参评,如有重要突出贡献可破格评选。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
2.参评学年内受到各类处分或院校通报批评;
3.参评学年内违反学业诚信守则;
4.参评学年内有课程不及格;
5.无特殊情况,一学期修读课程少于15学分者(本条仅适用于本科生前三年);
6.超出基本修业年限;
7.无故不参加奖学金颁奖仪式等相关活动或有违背奖学金协议内容的行为者;
8.其他应取消申请资格的情况。
四、评审委员会
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由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思政教师、教务员、专业教师等担任评审委员。
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评审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
(二)回避原则,即当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导学师生关系、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三)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会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获奖提供便利;
(四)保密原则,即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和相关的保密信息。
五、评审流程
评选采用个人自主申请、学院初审和学院终评的评选方式,即申请人自行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提交申报材料、经学院初审后,学院根据当年申报情况择优开展终评。评选后名单经公示,交由学校有关部门审核。
六、附则
(一)奖学金评审遵循《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奖学金评选不兼得原则》;
(二)因各类奖学金设置发生变动或调整,均以当年最新规定为准;
(三)该评审细则和操作办法均于评审前上报至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处备案;
(四)本细则自2024年7月起实施,由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4年7月
《注意事项》
1、SPEIT院长奖评选范围为:面向我院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评选(本科一年级和研究生一年级不参评),评选名额为各年级1名;此外,面向评审年度内在海外的双学位生及短期交流交换生,设置SPEIT院长奖(海外奖),名额每年不超过1名。获得SPEIT院长奖的同学每人奖励人民币2万元。
2、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9月22日24:00前。可着手准备个人答辩,答辩时长3分钟,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集体奖的评选等待后续通知。
3、电子申请材料:
【本科生】
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SPEIT院长奖本科生汇总表
半身正式照片一张和一到两句座右铭(中文或者中法文)
曾获荣誉、奖项、论文、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研究生】
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自评分表
半身正式照片一张和一到两句座右铭(中文或者中法文)
曾获荣誉、奖项、论文、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打包提交至byxgb2024@163.com,压缩包及邮件标题命名为:SPEIT院长奖申请+姓名。申请阶段均为电子材料和签字签名,后续材料准备等具体通知。申请期间如有问题和困难,如材料不全等,请及时与胡爱迪老师联系,切勿等到截止时间后。
附件: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SPEIT院长奖评审细则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奖学金评选不兼得原则
附件3: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SPEIT院长奖本科生汇总表
附件4: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附件5: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自评分表
附件6:附录-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自评分办法
附件7:期刊会议参考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