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
学生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
一、基本规定
1. 先批后行:学生在读期间,凡属以下因公出国(境)活动,均须事先通过因公出国(境)审批,未获审批而自行出访者,学校不予出具因公派出批件,学生须自行承担在外期间的安全、法律、学业衔接等全部风险与后果。
活动包括:
1)培养方案规定的出国(境)项目:属于学院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派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学期内的双学位联合培养、学期交换、海外实习或科研等。
2)校级及院级寒暑期项目:学生参加由学校或学院组织、或经学院认可的国(境)外合作院校组织的寒暑期项目、寒暑期科研实习、寒暑期文化交流等项目。
3)其他学院认可或派出的活动:经学院批准,或由学校或学院组织、选拔或导师推荐的学术交流、国际会议、科研合作、国际竞赛、访学研修,及其他官方交流活动。
2. 申请路径:登录“交我办”平台(my.sjtu.edu.cn),进入“国际交流”→“因公出国(境)申请”提交申请。
3. 提前申请:
1)一般出访:至少提前 15个工作日
2)赴台出访:至少提前 30个工作日
4. 行程规则:
1)出访时间应严格依据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原则上最多提前1天到达、延后1天离境。
2)不得擅自绕道、增加出访地或时间、延长在外时间、改变出访身份。
5. 行程变更:
1)长期出访(30天以上):若在外行程有变更,可在行程结束前发起“因公出国(境)批件更改申请”,但须在原行程结束前完成审批。
2)短期出访(30天以内):若出行前有行程变动,须在出访前完成更改批件的审批。
3)若改变出访国家,或团组批件中个人行程变更,须重新申请批件。
4)在获批的出访时间区间内,提前返回无需更改批件。
6. 多人出访:
整个团组需要同进同出(同一个航班入境同一个航班出境)。
7. CSC资助:
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CSC)资助者,须按CSC规定办理延期回国手续,否则须按原计划返回。
8. 诚信与安全:
学生因公出访期间,同时受上海交通大学及对方学校的校纪校规约束。应自觉维护国家形象和学校声誉,尊重当地文化风俗,严格遵守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并高度重视人身、财产及信息安全,做好自我防护。
二、相关材料
1. 正式录取信/邀请信
2. 实习合同及学院审批证明(实习或科研)
3. 导师同意函(适用于研究生)
4. 奖学金或资助证明(如有)
5. 拟定航班的预订信息截图
6. 请假单(短期出访如与课程冲突时提供)
7. 其他要求的相关文件
三、回国总结
因公出国(境)实行全过程管理,所有已获批的团组,无论最终是否出访、是否要求报销,均须完成总结流程。具体操作如下:
1. 入口:通过"交我办"平台进入"因公出国(境)总结和报销流程"。
2. 如有报销需求,完成总结后方可进入财务报销系统,进行后续费用核销。
3. 若无需报销:可选择“不报销”,该流程仍视为完成总结,不影响发起新的出访申请。
4. 若未实际出访:在总结流程中勾选"取消出访",无需提交出访总结内容。
注意:回国总结是闭环管理的必要环节,请务必在回国后及时办理,以免影响后续事务。
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