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
学生因公出国(境)审批要求与流程
一、 常规派出项目出国(境)审批要求
1. 按照要求在my.sjtu.edu.cn申请因公出国(境)审批。所有中国学生及外籍留学生因公出国(境),未经学校审批获准,不得出访。
2. 常规派出项目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后按照学校流程进行审批。
3. 提前申报。因公出国(境)申请需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发起申请。距离出访日不足15个工作日的出国(境)申请、距离出访日不足30个工作日的赴台申请均无法受理。
4. 不得擅自绕道、临时增加出访时间/地区、延长在外时间、改变身份等;90天以内的短期出访,一旦行程开始就无法发起更改批件的申请。
5. 如同一行程同一事宜多人出访的,须组团申请,出发与返回时间地点必须相同,如资助方式有不同的,请在申请时备注说明。出访费用资助情况请提供相关证明。
6. 申请往返日期需严格按照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上的起止日期进行,最多可提早一天到达,晚一天离境。
7. 行程若有更改,需要及时更改批件,获批后方可按新的行程执行;但出访国家有变,或团组批件中仅个人行程有变,则需要申请新的批件。由个人原因造成与批件上出访行程不符的情况,学校不再受理。
8. 如在审批日期前提早结束行程返回,则无需更改批件。
9. 如出访得到CSC的资助,请按照CSC规定办理好相关延期回国手续,否则按原计划返回。
10. 审批通过后凭邮件或短信中的提取码在校内自助打印机上打印校内批件,提交至学院合发办存档。
二、 研究生出国(境)实习或科研审批流程
1. 学生在国内,申请出国(境)工程师实习/科研
1) 填写《工程师实习(出国/提前)或科研交流(出国)申请书》 (附件一);
2) 导师与专业负责人审核同意;
3) 如实习,向学院实习岗位负责人提交申请书;如科研,请向学院负责出国审批的负责人提交申请书;
4) 院务会讨论审批;
5) 审批通过者准备实习合同(实习者需要)、邀请函;
6) 按照要求在my.sjtu.edu.cn 申请因公出国(境)审批;
7) 3个月或以上的同时向研究生教务办理休学;
8) 因公出国(境)审批通过获得批件且休学办理完毕后方可离境。
2. 学生在国外修读双学位,课程结束后申请延期在国外做实习(课程结束日期紧接实习/科研开始)
1) 填写《工程师实习(出国/提前)或科研交流(出国)申请书》,必要时请附交流学校、法方导师或实习单位的相关证明;
2) 导师与专业负责人签字同意;
3) 如实习,向学院实习岗位负责人提交申请书;如科研,请向学院负责出国审批的负责人提交申请书;
4) 院务会讨论审批;
5) 审批通过者准备实习合同(实习者需要)、邀请函以及导师同意书;
6) 按照要求在my.sjtu.edu.cn 申请延长批件 (如原批件为团组批件,须重新申请新的批件),延长批件或新申请需提供:
a) 新的邀请函/实习合同;
b) 审批通过的《工程师实习(出国/提前)或科研交流(出国)申请书》;
c) 导师同意函;
d) 出访费用资助相关证明;
e) 原批件相关信息;
7) 同时向研究生教务办理延长休学和/或延期手续;
8) 审核通过获得新批件且休学办理完毕后按照新的审批日期在国(境)外继续交流。
3. 学生在国外双学位期间,申请休学进行实习
1) 提供交流学校实习与休学同意书、家长知情同意书;
2) 填写《工程师实习(出国/提前)或科研交流(出国)申请书》;
3) 向学院实习岗位负责人提交申请书;
4) 院务会讨论审批;
5) 审批通过者且符合工程师实习要求的可作为工程师实习;
6) 原批件结束前至少1个月申请延长批件或新申请批件(如原批件为团组的),需提供一下文件:
a) 对方学校实习与休学同意函;
b) 其他文件同第2条继续实习;
7) 同时向研究生教务办理延长休学和/或延期手续;
8) 审核通过获得新批件且休学办理完毕后按照新的审批日期在国(境)外继续交流;
9) 按新批件批准日期返校后办理复学和延期毕业手续。
备注:延期必须复学后到校亲自办理。
三、 出国(境)参加校级交流交换项目、会议或其它事宜审核流程
如出国(境)参加校级交流交换项目或参与国际会议等,请合理计划出行时间,如与课程安排冲突,需提前在交我办办理请假,且需提供以下文件:
1) 学校选拔结果证明或会议/导师正式邀请函;
2) 请假单(如需);
3) 如为研究生,还需提供导师同意函;
4) 赴台交流交换项目:自行关注学校港澳台办项目发布,提前准备两校合作协议;
5) 其它要求的相关文件。
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