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KANDAR IULTYEV同学(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电子信息专业,班号 中法24M003,学号124260990001):
您好!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以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沪交研〔2023〕79号)第四十三条应予退学规定第(五)项“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上海交通大学拟对您作退学处理。请在2025年11月7日之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如您对此学籍处理建议有异议,请在下述时间和地点陈述、申辩您的相关事实、理由及依据。逾期不作任何反馈的,将视为您对此退学处理建议没有异议。
满足退学条款“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的事实依据:
该生2025年秋季学期起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陈述和申辩时间地点为:
地点: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楼204会议室;
时间:2025年11月7日,9:00-10:00
联系人:杨艳老师;电话:021-54743273;邮箱:yang.yan@sjtu.edu.cn
办公地址: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楼208。
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