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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2026届硕士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12.04/2025 705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学[2021]51号)和学校相关要求,我院在2026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市、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名额

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市优)  5个名额

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校优) 14个名额

二、组织结构

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学生就业服务和职业发展中心核实,由主管校领导同意签发。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报上海市教委批准。

三、参评对象

1.2026届硕士研究生;港澳台及来华留学生不参加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可以参加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来华留学生评选的具体事宜由留学生服务中心单独组织(另行通知)。

四、评选条件

1.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

3.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能以国家利益为重,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国际组织等单位就业和赴国内外高水平高校继续深造。

5.全日制毕业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

6.学位课绩点原则上达3.3以上(含3.3),非学位课程成绩优秀

2.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在符合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必须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校院两级就业引导单位目录:到国内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攻读博士学位、博士生继续从事科研或教职岗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到西部地区、国防科技单位及其他重点引导单位建功立业)。

五、关于到西部就业、基层就业、艰苦行业就业及参军退伍学生申请

为鼓励和引导优秀学生以国家利益为重,择业时能坚持将国家需要、社会期望、个人价值相结合,学院将对自愿到国家西部地区就业、基层就业、艰苦行业就业的学生及参军退伍学生优先评审,并适当放宽评审条件。具体事项如下:

1.申请者必须自愿到国家西部就业、基层就业或艰苦行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并在学校就业中心鉴证完毕;或者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申请时学生需提供已经鉴证完毕的三方协议复印件或者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申请者一旦获评,今后不得违约,学生需签署承诺书,如违约,学校有权撤销优秀毕业生资格。

2.关于参军退伍学生:申请者在学院就读期间参加大学生参军计划,并顺利退伍返回学校继续学业。申请者可自行提供退伍证明,以及在参军期间获得的荣誉等。

3.西部就业、基层就业、艰苦行业就业及参军退伍学生平均绩点不低于2.7(含2.7),其他条件达毕业要求。

六、评选流程

优秀毕业生评审采取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审核的方法。根据评分细则,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和终审,终审采用答辩方式。学院终审名单经公示后,提交学校相关部门审核。

1.学生申请

学生于12月7日24点前完成SSC系统申报,申报链接:https://ssc.sjtu.edu.cn/f/40f6b41d

并将电子版证明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studentaffairs.speit@sjtu.edu.cn 命名为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市优/校优,电子证明材料包括:

(1)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2)电子成绩单;

(3)论文、专利首页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

(5)协议书或意向书复印件(到艰苦行业、西部、基层就业、学校、学院就业引导单位就业提供);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材料公示(将通过SSC系统公示,具体内容关注后续通知)

3.初审

4.答辩名单公示

5.终评,根据现场答辩,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价,先评选市优,未申报市优成功的同学自动转入申报校优的序列。确定最后获评名单。

6.获评名单公示

7.名单公示完成后续材料填报:

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获评者名单,获评同学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撰写成长成才故事等其他材料。西部就业、基层就业、艰苦行业就业的同学还需提交《承诺书》。

七、奖励办法

1.市优秀毕业生填写“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校优秀毕业生填写“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2.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奖励。

 

八、其他

1. 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毕业生,如不能按时完成学位论文者或就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及有关奖励。

2. 严禁弄虚作假,在评审中一旦发现有作假、虚填、隐瞒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并全院通报批评;在评审后一旦发现有上述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及有关奖励,并全院通报批评,已毕业的学生通知其用人单位。

3. 如果出现与国有大中型企业违约去三资企业,将不能参加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的评审。

4.获评同学需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完成网申和撰写2026届优秀毕业生成才成长故事,具体待通知。

5. 本条例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