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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学生创新中心空间管理办法

05.13/2026 93

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学生创新中心空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管理目的

为规范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学生创新中心(以下简称 “学创中心”)的空间使用、资源调配及日常管理,保障空间资源高效有序利用,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与公共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整洁、文明、协同的科创实践环境,结合学创中心场地条件、设备配置及实际使用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申请使用、实际使用学创中心(含固定办公区、流动工位、公共研讨区、科创中心等功能区域)的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在读学生、在职教师及项目合作人员,涵盖科创项目培育、学科竞赛备赛、学术研讨交流、课程实践拓展和自主学习等多种使用场景。

第三条 管理职责

1. 学院学创中心负责空间使用审批、门禁权限管理、安全规范监督及日常运维工作。

2. 导师/课程/项目负责人需履行管理责任,协助督促实际使用人员遵守本办法。

3. 实际使用人员需严格遵守本办法及相关承诺,对个人使用行为及安全负责。

第二章 门禁与使用申请审批流程

第四条 流动工位使用申请

1. 申请条件:申请人须为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在读本科生四年级、研究生或在职教师;申请用途须与科创研究、项目实践、学术研讨、自主学习等相关,不得用于与学业及科创无关的活动。

2. 申请流程: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实验室使用申请表》需注明使用时段、用途、个人联系方式等并签署安全责任书;经导师/课程/项目负责人审核后,通过学院指定线上系统流转到学生创新中心管理办公室。

第五条 科创空间使用申请

1. 申请条件:申请人须为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师生;申请用途须与科创研究、项目实践、学术研讨和自主学习等相关,不得用于与学业及科创无关的活动。

2. 申请流程: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实验室使用申请表》需注明使用时段、用途、个人联系方式等并签署安全责任书;经导师/课程/项目负责人审核后,通过学院指定线上系统流转到学生创新中心管理办公室。

第六条 门禁权限管理

1. 门禁权限仅限申请人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或私自复制,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申请人的使用权限。

2. 因毕业、项目结束等原因不再使用学创中心的,需主动配合学创中心注销门禁权限,若未及时注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3. 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学创中心有权取消其门禁权限,情节严重的将限制后续申请资格。

第三章 空间安全使用规范

第七条 开放时间

学创中心开放时间为08:00-23:00(23:00后禁止人员滞留),特殊时段(如寒暑假)使用需另行遵守学院相关通知和要求。

第八条 人员管理

1. 仅限已备案的申请人员进入,禁止携带外来人员随意出入;确有必要接待外来访客的,需提前向学创中心报备,经批准后由申请人全程陪同。

2. 禁止在学创中心内过夜,每日闭馆前需及时离场,配合管理人员完成清场检查。

第九条 安全操作规范

1. 紧急情况处理:遇到火灾、设备故障、水电隐患等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联系物业值班人员或学创中心安全员,严禁自行违规处理。

2. 设备与操作安全:进行高温、有害化学或危险操作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尤其是空间内的非公共设备或危险品。

3. 用电安全:不得乱接拖线板、私拉电线,禁止超出插头数量限制使用电器,避免同时启用过多大功率设备,防止线路过载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条 空间与物品管理

1. 空间秩序:保持公共区域安静,禁止喧哗、打闹;不得进行与科创、自习无关的活动;各类食物(含外卖、零食等)及非饮用水(如饮料、奶茶等)均禁止带入;可携带带盖且密封性良好的饮用水杯,但需将其放置安全位置,严防倾倒污染设备及环境。

2. 设施爱护:爱护学创中心内的家具、设备、用品等公共财产,不得私自搬移、拆卸或损坏,损坏需按价赔偿。

3. 物品存放:短暂离开时需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贵重物品随身携带;禁止用电脑、书包等个人物品长期占座或一人占用多个座位;闭馆后不得将个人物品留在空间内,桌面每日将统一清空。

4. 环境卫生:使用后及时清理个人工位及周边区域,不得乱扔垃圾,保持空间整洁;公共区域实行“谁使用谁负责”,使用完毕后需清理台面、整理环境。

第四章 寒暑假特殊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 开放审批

寒暑假期间学创中心原则上按常规开放,确因科研项目需要延长使用时间或特殊使用的,需提前提交使用申请表,经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 假期安全管理

1. 非公共区域可能实施封条管理,严禁随意撕毁封条或进入封闭区域。

2. 使用期间需严格遵守假期开放时间,每日使用后及时切断电源、水源,清理场地隐患。

3. 假期使用需保持大门门禁关闭,仅限报备人员进入,配合巡查助管的日常检视与清场工作。

第五章 违规处理

第十三条 违规情形

1. 转借门禁权限、携带外来人员进入、擅自留宿或超时滞留的。

2. 违反用电安全、设备操作规范,或私自处理紧急情况的。

3. 长期占座、室内饮食、损坏公共设施、乱扔垃圾等破坏空间秩序的。

4.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超期使用或违规使用学创中心的。

5. 其他违反本管理办法及学院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 处理措施

1. 首次违规:予以口头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记录在案。

2. 二次违规或情节较重:取消门禁权限1-3个月,书面通报批评;造成财产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3. 严重违规或引发安全事故:永久取消使用资格,按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 年 5 月